撤销一般是案件当事人要求改变执法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如上诉人要求撤销原判。要约失效的原因:能够引起要约失效的主要原因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或撤回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
5、要约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作为法人的要约人被撤销。
匿名回答于2019-06-11 02:03:26
在法律上,撤销指的是把已宣布的或者是生效的条款或者信息进行撤回并取消的行为,也就是说通过正式方法宣布其无效或者是作废的行为。撤销之后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改变指的是发生变化的行为,也就是说对其进行改动的行为。改变意味着其形态或者是在状态上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匿名回答于2021-11-15 22:3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