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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定机关?

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法律制定机关。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有制定和颁布实施法律的权力。宪法和法律授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法律、法规的权力。

匿名回答于2021-09-28 05:38:39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制定、修改和废止宪法及法律的机关。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长一人、副委员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立法方面的主要职权是:解释宪法、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的修改和补充,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法规;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②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创制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享有国家立法权以外,根据现行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享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的权力;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可以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发布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民族自治区和自治州、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

匿名回答于2021-09-28 03:43:10


我们都知道对于全国性法律法规都是有国家所制定的,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才有着相应的立法权,法律法规基本都是全国人人大进行制定颁布。

地方法规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匿名回答于2021-09-28 05:58:09


我国法的主要形式的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

法的主要形式的效力等级:宪法最高,法律次于宪法,行政法规次于法律,地方性法规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效力等级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效力等级仅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效力等级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效力等级: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效力等级: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效力等级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

匿名回答于2021-09-28 04:01:02



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称为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也是立法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地方立法机关。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才有权制定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

匿名回答于2021-09-28 04:08:01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负责法律法规实施过程的坚监督检查。

3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地的具体法规予以批准后执行。

匿名回答于2021-09-28 04:11:46


1、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具有立法权,可以制定修改宪法,制定其他基本法律。

2、我国全国人大常委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代理其行使权力,是其常设机关,可以制定除宪法,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对于基本法可以在不违背基本法基本原则立场的前提下进行部分修改。

3、综上,制定法律的机关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匿名回答于2021-09-28 03:48:35


1、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全国人民行使法律的制定、监督法律的执行机关,由全国人民按选举法的规定选出代表,由代表一起召开会议进行法律的制定并监督各级各部门及全国人民对法律的执行过程。

3、法律一经制定并开始实施后,全国人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确保法律效用。

4、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可制定部分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办法等。这些也是全国人大的立法权表现。

匿名回答于2021-09-28 06:54: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有侠义和广义之分,侠义的法律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它任何部门无权制定法律。广义的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地方省级人大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匿名回答于2021-09-28 05:11:39


法律是有位阶的,不同位阶的法律由不同的机构制定。

在我国,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位阶共分六级,它们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基本法、普通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根本法就是宪法,基本法律的创制权属于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制定或系统修改必须经全国人大代表过半数通过才能达成,基本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行政基本法和刑事基本法以及诉讼法等。

普通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

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基本法及普通法就是法律,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所在地的市、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制定的,

匿名回答于2021-09-28 03: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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