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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亩农田九人耕,家鸡下酒唤客尝。什么意思什么意思?

我国古代土地制度主要有三种: 原始社会的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 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井田制; 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三种形式)。

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井田制 商朝时已存在,西周时进一步推广,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果实,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 封建土地所有制 地主土地所有制: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它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地主阶级正是凭借对土地的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他们。

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二千多年,其后期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成为中国长期贫困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有三种形式: 王田制:(如王莽时实行):形式上类似于井田制,但性质仍为封建土地所有制。

王莽实行它目的是托古改制、限制兼并,缓和阶级矛盾,但结果适得其反;

屯田制:不少朝代都实行过,如西汉、东汉、曹魏(教材上有)、蜀、金朝(教材上有)、元朝、明朝(教材上有)清初都实行过。

这是政府或统治者组织的农民或军队的开荒种地。

均田制:北魏、隋唐都实行过,其前提条件是社会上存在大量无主荒地和劳动力,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实行这种制度不触及贵族地主利益,农民对国家承担租赋徭役,贵族地主无此负担。

唐后期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没有可分土地,均田制则无法继续实行。 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不占主要地位。

春秋时期,一部分奴隶和平民以及没落贵族自己垦种的这部分土地,使他们成为小块土地所有者,成为一家一户的自耕农。

这种小农经济同地主土地所有制一样,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

匿名回答于2019-01-28 0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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