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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隋唐明清时期地方行政区划的变化及原因?

县级以上的同一名称的政区,随着历史的发展,通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那就是数量越划越多,辖区越划越小。

到了一定程度,它的级别就会逐层降低,甚至走向消亡。

——秦朝建立后,划天下为36郡,郡成为了最高的行政区划。到了秦朝末年,郡的数目增加到了48个。

汉朝以后,由于秦郡的辖区较大,例如当时江西地区就一个豫章郡。

于是将这些郡的辖区范围划小,一些郡被分成几郡,如析豫章郡置庐陵郡。

西汉末年,汉郡(国)的数目已经增长到了103个。

东汉时期,领土范围比西汉要略小些。

虽然一些郡国的范围比西汉时要小,但总体来说,两汉时期郡国的范围大小相差不是很大。

到了东汉末年,随着州成为了最高的一级行政区划,郡国的地位下降,变为二级政区了。

三国时期,郡国的数目比东汉时期又增加了一半,郡国的辖区自然随之减小了。

西晋时期,郡国的统领范围比三国时期又要小了一些。

南北朝时期,随着大量新郡的设置,郡的辖区范围呈直线下降趋势。

隋唐以后,郡作为一级行政区划便从历史上消失了。

——州的变迁最具有典型意义。州在东汉末年成为郡县之上的一级行政区划的时候,数量只有13个。

其时,州的地域范围十分广阔,在南方的州由于人口稀少相当于今天两三个及三四个省的规模,如扬州便包括今天的江西、福建、浙江三省及江苏、安徽南部,荆州包括今天的湖北、湖南二省及陕西、河南、贵州、广东的一部分,交州包括今天的广东、广西南部和越南中北部等地区;在北方的州最小的也有今天的半个省大,如青州包括今天的山东北部。

到了三国时期,州的数量和辖区范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只是当时魏、吴两国都设有荆、扬二州,只不过魏国所控制的荆、扬两州只有原州地域的一小部分,徒具象征意义罢了。

两晋统一前后,州的数目逐渐增加到了19州,各州的范围与东汉时期相比,已经有了显著的缩小。

尤其是西北的凉州(甘肃及宁夏大部)、东北的幽州(河北北部,辽宁西部及辽东半岛、朝鲜半岛北部等地区)、西南的益州(四川、云南大部,广西、陕西一部分)、岭南的交州,都因为地域广阔被分为了两州或者三州。

西晋末年时,范围最广的荆州和扬州也新分出了两个州,形成了各州范围大小相差不大的21个州的规模。

东晋十六国及南北朝之后,出于一些复杂的原因,州的数目从21个猛增到300多个。

这样州的辖区范围也就变得只有几百里方圆了。

隋朝初年,隋文帝废郡以州直接统县,州于是等于降为郡级。

宋朝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州的地域更趋缩小,在当时有近十分之一的州只辖有一个县。

到了元明清时期,又把一些州降为了县级。民国时期,州被改为县,不再存在。

——道在唐朝后期与方镇结合,取代了州成为了最高一级行政区划。

当时道(方镇)的数目在四五十个之间波动,大的道相当于今天一个省的面积,如江南西道的地域范围大致就是今天江西省的范围,江西之名也来源于此;小的道只相当于今天十几个县的区域,大致等于今天地级市或地区的范围。

到了宋代初年,道被路所取代,路成了最高一级行政区划了。元朝时期,道又被用来作为行省以下的监察区。

明清时期沿用了元朝的做法,在省与府之间设道,但道的范围已经大大缩小了。

民国初年,废府、改州厅为县之后,道成为了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如当时的庐陵道就领有21个县。

20世纪20年代后,道被正式废除,便从此消亡了。

——路在宋代时成为了最高的行政区划,北宋时期,路的数目还不是很多,到徽宗时也才二十几个。

路的辖区范围大体与今天的一省或半省相当,如江南西路与今天的江西省大致相同。

南宋时期,路的数目在十六七个之间变化,比北宋时的南方多出了二三路。

由于南宋丧失了淮河以北地域,这时路的辖区自然也变小了一些。

到了元朝,路的地位便被降低了,由最高的一级政区而变为了直接辖县(州)的政区。

如宋朝时的吉州改为吉安路,下辖吉水州、新淦县等十数州县;其范围也相应缩小,只相当于今天一两个地区的大小。

明朝时,路被废除而成为了府,如改吉安路为吉安府,辖吉水县等十多个县,降吉水州为吉水县。

路作为一级行政区划便结束了其短暂的历程。

——省在元朝时期是作为最高一级行政区划的,最初在全国设有一个中书省和六个行中书省。

由于元朝版图极其辽阔,而行省的数目又如此之少,因此元朝各省的的统辖范围的广袤是空前绝后的。

如江西行省,辖有今江西、广东两省范围;陕西四川行省,一度辖有今陕西、四川、甘肃、宁夏与内蒙古西部的广大区域;岭北行省,辖有今外蒙古、西伯利亚直至北冰洋的广大区域。元朝中后期,行省的范围也从一中书省、六行中书省变为了一中书省、十行中书省(征东行省长官由高丽国王兼任,元朝政府不干涉其内部事务,所以与内地十行省不同)。

然而,对元朝的广阔疆土而言,11省的各自辖区范围仍然很大,处理地方事务时非常不灵活,特别是在元末各地农民起义风起云涌的情况下越发明显。因此,元朝不得不采取从行省中划分出许多分省的办法来维持地方上的统治。

这种情况说明,辖区范围过大的行省,对于中央集权的统治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到了明代,便在这一点上着手改革。明朝时,行中书省被改称为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然称为省。

明代的省,辖区范围要比元朝小得多。在相当于元朝南部九省的范围内,明朝分为了十五省,也就是两京十三布政使司。

元朝时一些范围过大的省被一分为二,或者是一分为三。还有的一些行省被各划出一部分而组建了新的行省。

总的来说,明朝各省之间的辖区范围大致比较均衡,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南北两京划得比一般省都要大。

尤其是南京,包括了今天江苏、安徽两省的全部及浙江北部的广大地区,与南部相邻的浙江省的狭小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清承明制,在行政区划方面沿袭了明朝的旧制。

除去将南京、湖广及陕西三省各自一分为二外,其他的12省大体没有什么改动,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内地十八省”。

这些省的范围与今天相应的各省的范围相差不大了。

从康熙年间到光绪执政时期,在200多年的时间里,十八省的区划一直没有改变。

清朝末年,又先后增置了新疆、台湾、奉天、吉林、黑龙江等5省,使省的总数变成了23个。

民国初年,继承了清朝的省制,且在数目上也没有什么变化。

匿名回答于2021-07-05 21: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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