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嫌疑人在居住地被逮捕后为防止其逃跑先行羁押于当地看守所,待案发地民警赶到后,再移送至有管辖权限的案发地看守所。
2、为了办案工作的需要,办案机关常常将大要案犯罪嫌疑人、黑社会性质犯罪、职务犯罪嫌疑人等进行异地羁押,以防范他们利益当地复杂的关系网络向外界传递消息。
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收押黑恶势力罪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同一黑恶势力团伙的罪犯,不得在同一监狱关押;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应当实行跨省(区、市)异地关押。
3、案子本地没有办理权限,将移送至异地。
4、案情重大,上级部门重视本案,因此上一级部门督办此案,需移送至上一级部门羁押。
匿名回答于2020-08-08 02:57:43
即人民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后,将被拘留人送交与被拘留人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公安机关看管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当作出司法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与被拘留人不在同一辖区,则被视为异地拘留。
但是,在目前大量的由上级法院将其辖区内的重大执行案件指定其所管辖的下级法院执行的过程中,这种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不在同一辖区而实施的司法拘留经常出现,只是不对被拘留人实行异地关押而已。
匿名回答于2022-04-07 21: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