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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轮作休耕实施方案?


2020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确保完成我省2020年度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任务,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及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7号)精神,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完善政策框架,熟化技术模式,在沿河(黄河)、沿湖(微山湖、东平湖)、沿海(渤海)等大豆主产区,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载体,以项目化形式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安排65万亩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行玉米与大豆等粮豆轮作,增加市场紧缺的大豆供给,加快构建绿色种植制度。试点期限自2020年夏种开始,秋收结束。


(二)技术路径


1.推进规模化种植。在自然条件适宜、产业基础良好的沿黄、沿湖、沿海等大豆主产县(市、区),集中连片开展玉米与大豆轮作、杂粮与大豆轮作、玉米与大豆间作等,扩大大豆种植规模,增加市场供给能力。


2.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轻简化、标准化栽培技术,支持试点区域实施统一选用良种、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探索建立标准化、绿色化轮作间作生产新模式,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3.示范推广新型耕作制度。探索建立耕地轮作长效机制,总结玉米与大豆等粮豆轮作间作的成功经验,集成推广新技术、新模式,为全省大规模推进耕地轮作制度改革提供示范和样板。


(三)任务分配


1.基础条件。试点县(市、区)具有良好的大豆种植传统,有成方连片种植的能力和意愿;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比较健全,大豆耕种管收机械化服务能力较为完备。


2.组织要求。试点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配合有力;试点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基本完成,试点地块四至信息完整、准确;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组织实施能力较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健全,技术服务到位。


3.任务分配。在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建议,广泛征求有关市、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地大豆产业基础、自然条件、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种植意愿等因素,对试点任务进行分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配套政策


(一)对开展试点给予补助


1.补助对象。自愿参加并签订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协议且轮作大豆种植规模集中连片大于50亩的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补助对象。补助依据是大豆的实际种植面积,大豆与其他作物间作的要以折实面积为依据。


2.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3.补助方式。省财政厅根据试点市、县(市、区)承担的任务量,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逐级拨付。在确保试点面积落实的情况下,各地可根据不同地区实际细化具体补助标准。在补助方式上,可以补现金,可以补实物,也可以购买社会化服务,切实提高试点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实施大豆保险。鼓励参加大豆种植保险,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对保费进行补贴,帮助农户积极防范各类灾害,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具体政策参照《山东省大豆种植保险条款》执行。


(三)农机购置补贴。省里将大豆播种、收获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买机械,提高大豆生产机械化水平。

匿名回答于2021-09-19 09: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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