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思齐网

反间年法规定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章相关规定,公民和组织有如下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2.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3.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匿名回答于2021-01-17 04:11:30


相关知识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