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起草的注意事项: (一)标题。由发文单位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二)主送单位。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单位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单位统称。 (三)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四)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五)发文单位署名。署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六)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七)印章。公文中有发文单位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单位印章,并与署名单位相符。有特定发文单位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印章。 (八)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抄送单位。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单位全称、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单位统称。 起草,是用书面语言将作者的构思物化为文章。语出《后汉书·百官志三》:“一曹有六人,主作文书起草。”
匿名回答于2019-06-24 14: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