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和讲究有:
一发文机关和印章机关必须一致,不能加盖和发文机关不一致的印章;
二是发文机关的印章必须盖在文件落款的年月日上面,不能盖的过高或者过低;
三是如果发文机构属临时机构,需要借用其业务相近的部门印章时,需要注明(借章)。
匿名回答于2022-04-03 21: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