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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顿号使用错误的四个句子?

概数中间使用了顿号。


如:


①小王看上去只有二十六、七岁。


说明:相邻的两个数字连用表示大概时,无须停顿,中间不用加顿号。“二十六七岁”是相邻两个数字连用,表示大概年龄。


既然是概数,数字之间就不能用顿号。如果用上顿号,便成了“十七”和“八”并列了,这显然不符合原意。


考试情况:1993年高考上海卷的“十七、八个人”,1995年全国卷的“三、四里”的错误正在这儿。


2.在分句之间使用顿号分隔。


如:


北京展开了翅膀,她是那样欢快、昂扬、奋发、正在向2008奥运会飞去。


分析:此句实际上三个分句,即“北京展开了翅膀”,“她是那样欢快、昂扬、奋发”和“正在向2008奥运会飞去”。


在第二个分句和第三个分句之间,应该用逗号而不是顿号。


考试情况:1997年高考全国卷中的“任务重、工程难、规模大”是三个主谓俱全的短句,也不是句中词语的并列,中间不能用顿号,应改为逗号。


3.在不同层次的词语之间使用顿号。


安徽的黄梅戏、河南的豫剧、上海的越剧、沪剧、淮剧,在这次会演中,都带来了新剧目。


分析:不同层次之间都用顿号,必然使得句子脉络不清,应用逗号以显示层次。


“越剧、沪剧、淮剧”是一个层次,它和“安徽的黄梅戏、河南的豫剧”组成联合词组,又是一个层次,二者之间都用顿号就显示不出层次的区别。


应将“豫剧”后的顿号改为逗号。


4.并列词语作谓语之间误用顿号。


你要不断进步、识字、生产。


分析:“进步、识字、生产”是三个并列词语作全句的谓语,不能用顿号。


三个词语间的顿号都应改为逗号。

匿名回答于2021-02-13 17: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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