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小店区法院就“晋商贷”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进展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15日,市中级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郝晓海、郝亚丽等4人犯集资诈骗罪一案(简称“晋商贷”案件)作出刑事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涉财产部分指定由小店区法院执行。
公告称,目前,小店区法院对“晋商贷”案件在案扣押、冻结的大部分财产已完成甄别、核验、评估等工作,且已陆续进入处置变现阶段,其他财产的处置工作亦在有序推进当中。
匿名回答于2021-09-24 23: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