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
1、优点:直观、灵活、简便 。列举法适合用在并列成分高的地方,举个样的实例时多用,罗列成分时用到。它适合在说明文中,议论文中多用到。
2、缺点:元素多的情况下很不方便一一列举。
二、描述法:用确定的条件表示某些对象是否属于这个集合的方法。
1、优点:省时省力,概括性强。描述法是对具体的事物进行重点描写时用到,比如事物的特点、大小、方向、性质的具体写作,适合在散文中小说中用到。
2、缺点:较为抽象,不利于判断选择
匿名回答于2021-07-24 11: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