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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保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的方式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五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匿名回答于2019-06-17 07:14:51


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

二、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

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行普选的彻底的民主制度;

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

一九三七年,经过毛泽东、张闻天等的酝酿和起草,二月九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通过了《中共中央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电文中提出了著名的五项要求和四项保证。

匿名回答于2021-10-08 01:02:53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促成国共两党重新合作,致电国民党三中全会,提出五项要求四项保证。五项要求: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保障言论、集会、结社自由,释放政治犯;召集各党派各界各军代表会议,集中人材,共同救国;迅速完成对日作战准备;改善人民生活。

如国民党能够实行上述要求,共产党则作出四项保证:停止推翻国民政府的武装暴动方针;工农民主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指导;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行普选的民主制度;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

匿名回答于2021-10-08 0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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