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法律没有规定不让打横幅,但是前提是要经过主管机关同意并且不得携带刀具等违法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三条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第四条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条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第六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第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下列活动不需申请: 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 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
匿名回答于2019-09-16 16: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