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志愿优先。按顺序志愿进行录取,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没有志愿的考生。
(3)择优录取。符合相应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以其中考的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十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以下简称投档分)为依据,按照考生报考的顺序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匿名回答于2024-06-10 10:20:47
;第二,一级达标录取完以后 ,接下来就二级达标和三级达标了 ,以此类推 。
匿名回答于2024-06-03 11: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