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设计车速在60-100公里/小时之间;
2、采用立体交叉控制出入,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
3、基本上没有红绿灯,车道一般是全封闭的,其它非机动车不能驶入;
同时,城市快速路具有汽车专用、大运量、连续流、速度快、中长距离、中央分隔、封闭式等特点;完全为交通功能服务,是解决城市大容量、长距离、快速交通的主要道路。
匿名回答于2024-05-12 17:19:02
这种标准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基于交通安全,根据道路的设计建设时速并参照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的。
从管理的角度,不管什么路段、时段,一律限速60公里/小时,一刀切,当然方便管理;而从效率上说,采取更灵活的限速措施,是否更有利于公众出行、发挥道路更高的通行效率,是有讨论空间的。
限速并非不可以取消,但是,有一个必要的前提,即所有车主都得遵守安全驾驶的规则。比如,德国有三分之二的路都是不限速的,车辆速度虽快,但车主的规则和法律意识很强,各行其道,相安无事。当然,一旦违章,就会处以重罚。
匿名回答于2024-04-18 09: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