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匿名回答于2024-05-09 14:24:23
2、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规划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交通、消防、给排水及防洪等公用设施,并对站区、电源进出线走廊、给排水及防洪设施、进出站道路进行合理布局、统筹安排;
3、城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和交通繁忙路段附近;
4、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与党政机关办公楼、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大型图书馆、文物古迹、博物馆、大型体育馆、影剧院等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具有合理的安全距离;
5、不应靠近有潜在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毗连时,应符合GB50058的有关规定;
6、不宜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7、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8、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9、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区域应具备一定的通风条件;
10、某些可能发生严重潮湿天气的区域,应具有对空气湿度监测和处理的设备和手段。
11、配备消防器材,每个充电桩都要在合适的位置配备消防器材,方便及时灭火,消防器材的位置不能太隐蔽,且位置不宜过远。
匿名回答于2024-04-20 13: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