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的定义:只有两个正因数(1和自己)的自然数即为质数。比1大但不是素数的数称为合数。1和0既非素数也非合数。
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匿名回答于2024-05-09 18: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