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4-05-09 19:52:59
匿名回答于2024-04-19 01:31:04
会计人员在书写中文大写数字时,不能用 O (另)、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文字代替大写金额数据。
大写数字不能乱用简化字,不能写错别字,如“零”不能用“另”代替,“角”不能用“毛”代替等。
一律用正楷字体或者行书字体书写。
匿名回答于2024-04-22 04: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