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留车的依据是作为勘察事故现场,保留车辆交通事故痕迹,辅助事故认定的。
此处假定该起事故交通民警委托了司法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为一般和简易,涉及人员受伤的,再假定该起事故按一般程序处理。可以开始看法条算时间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此处假定事故双方当事人都不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以上日期都是指工作日。所以自己预估一下吧。
匿名回答于2024-05-30 07: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