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1号是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于2001年7月22日签发的命令。第311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是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所做的决定。
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1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匿名回答于2024-05-30 14: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