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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主义的三大原则?

一、不与搞人身攻击者辩论


辩论的时候只讨论事情本身,不对对方辩者进行人身攻击,这是辩论的最基本原则。所以只要遇到对方有人身攻击的言论出现就立即停止讨论。比如瑞典事件中,只要对方一说你不爱国,质疑你的动机,抨击你为瑞典人说话而不在乎同胞的利益,说你中了西方思想的种种毒害等等,这时你就可以直接放弃辩论了。


原因很简单,他(她)已经无法聚焦事件本身是非曲直的讨论。当他在事情本身的讨论上已经无法继续说理时,转而通过对辩手的人身攻击来争取自己的胜利。这种人身攻击者胜负心特别强,不仅辩论时要远之,生活中也要对他(她)小心。


美国的罗伯特将军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制订者


这个议事规则是民主的基石之一


从程序上来保证民主的辩论和结局


我当群主的时候,只要群里出现人身攻击的言论,也会主动打断群里的辩论,重申《罗伯特议事原则》。


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罗伯特议事规则》


二、不与非黑即白论者辩论


非黑即白的思维者特别多,他们在两个极端之间极速跨越,这也是道德绑架者最喜欢玩的辩论游戏。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以前的“不转不是中国人”。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现在已经很少看到了,但这种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逻辑依然随处可见。


比如说,我说中国政府不应该为曾先生一家背锅。对方马上就说,难道我们要对瑞典人进行跪舔吗?在“背锅”与“跪舔”之间难道没有别的方式可以选择吗?我们可以选择淡化事件,可以选择与瑞方对话,而不是在事实未清的情况下就贸然发动外交舆论战,从而陷入被动。


生活中也要小心这样的思维者。他们有着强烈的排除异己的情绪,与他持不同意见者皆为异己。


三、不与不愿确认事实者辩论


相同的事实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观点,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但辩论必须基于相同的事实,因此在辩论前必须确认相同的事实。否则辩论就失去了立足点。


一个热点事件是发展的,事实会不断得到完善。在瑞典事件上,有些人的观点和情感是基于某球媒体的第一轮报道,而后来的事实证明第一轮报道缺少关键事实和扭曲了部分事实。这也是舆论被撕裂的最重要原因。


当反转的信息到来后,我们依然要去伪存真,要把瑞典检方、旅店、路人视频等信息与某球媒体的报道作比较,从而整理出比较完整的事件过程来。基于比较充分和完整的事实,辩论才有意义。但这一次遇到好几个讨论时一直使用第一轮报道内容的人,他们不对事实进行更新,遇到这样的人,直接终止辩论。


说到底,就是我一直主张的要有批判性思维,一切观点要基于事实。要有怀疑精神和追求事实的精神。

匿名回答于2021-02-16 14: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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