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又设立兵部,作为朝廷执政机构的六部之一。五府只管军籍和军旅之事,而人事、调遣和政令发布之权则移交兵部,“凡武职、世官、流官、士官袭替、优养、优给”,各府移文兵部请选,“都司卫所首领听吏部选授”。遇到战争,天子命将充总兵官,兵部签发“出兵之令”,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这样,明朝的军事就由五军都督府和兵部共同管辖,“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令。”两个机构“合之则呼吸相通,分之则犬牙相制”,便于皇帝的操纵和控制。
匿名回答于2021-04-23 10:14:04
一、明朝建国,正式着手建立国家政权性质的军事机构,其中在职掌军事的中央机构主要有两个,即兵部与大都督府(后为五军都督府),兵部有调兵权,都督府有统兵权二者分权制约;地方军事管理机构的主要表现就是都司卫所制。
二、明代自胡惟庸案发后,兵部直属于皇帝,有调兵权,无统兵权,兵权尽归于皇帝之手;
都司卫所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同时听命于兵部,五军都督府有统兵权,无调兵权。
一旦爆发战争,军队调动出征,程序十分严格。战争是否进行,都需要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皇帝做出决定,尔后发出征讨诏书,兵部则需要根据皇帝旨意,用“皇帝信宝”颁发调兵命令;五军都督府则需要奉皇帝之命出任统兵将领,挂印出征,指挥前线。故而说,明代皇帝才真正掌握兵权。
匿名回答于2021-04-26 20:27:26